【导语】: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至1000元不等。
岗前培训政策指南
1培训对象
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详见小贴士)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补贴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详见(襄人社发〔2023〕56号)文件
3培训要求
时间: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训并完成培训
培训方式: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协助企业进行岗前培训开班工作以及结业后的合格人员补贴申报事宜
4补贴对象
在培训结业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给予企业相应取证人数的职业培训补贴
岗前培训课程要求
1培训工种
需与员工所签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密切相关
2培训师资
需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课时要求
不同工种的培训课时要求有所差异,详见(襄人社发〔2023〕56号)
理论课时应不超过总课时的30%
4考核要求
学员需按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要求完成课时打卡
学员需通过结业考核方可结业
开班流程
开班流程图
补贴申领流程
补贴申领流程图
受理咨询电话
高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
联系电话: 0710-3089129办公地址: 高新区邓城大道国际创新产业基地11号楼12楼
政策小贴士
九类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贫困家庭子女(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七)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 (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