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谷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快来看看,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鄂公通〔2024〕9号)和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文件相关规定,谷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1:谷城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勤务辅警2名(限男性)、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为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公安局;
岗位2:谷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文职辅警3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为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公安局;
岗位3:谷城县公安局看守所,勤务辅警2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谷城县看守所;
岗位4: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勤务辅警4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城关派出所;
岗位5:谷城县公安局石花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石花派出所;
岗位6:谷城县公安局五山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五山派出所;
岗位7:谷城县公安局冷集派出所,文职辅警1名(男女不限)、勤务辅警1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冷集派出所;
岗位8: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勤务辅警2名(限男性),工作地点为交警一中队(谷城城关)、交警三中队(谷城庙滩)。
2、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地符合《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鄂公通〔2024〕9号)和《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规定的招聘对象。
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龄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4、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 30。
3.报名地点:谷城县公安局政工室
4.联系人:雷警官 0710-7404497 、13387238990、18186260667(仅限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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