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襄城区是襄阳市的主城区,为襄阳市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襄阳市的历史文化核心区。
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1.考察。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其中A、B、C、D类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考察对象中途放弃,按相同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程序及相关要求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E类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
2.体检。根据岗位需求,综合考试、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名单。组织体检对象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对象需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同岗位内按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4.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入职手续:
A、B、C类岗位引进人才,由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D类岗位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襄城区、用人企业与D类岗位引进人才签订“政聘企用”三方共育协议,服务期满后,结合个人意愿及考核情况,实行“双向选择”。聘期结束后经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并由襄城区委研究落实事业编制;也可选择进入企业全职工作。
E类岗位引进人才与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待遇,办理入职手续,并按照规定享受与该企业员工相同的各类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岗位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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