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应由缴存单位统一为职工开设账户,并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个个人是否可以自主缴纳,其实是可以的,需要符合相关条件,详情见正文。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缴存?
答:本市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请办理缴存的条件有哪些?
答:
1、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2、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4、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缴存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外地户口的另需提供襄阳市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申请表》;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5、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如何办理缴存开户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缴存对象持规定的资料,经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科或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属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缴存登记。
五、缴存额度标准如何确定?
答: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标准原则上按当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存工资基数上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当年月缴存上限金额计提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执行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不低于16%,不高于24%;缴存对象可在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一经确定,当年保持不变,次年按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重新核定。
六、缴存对象每月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对象须在每月20日前将月缴存金额足额存入联名卡内,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前委托受托银行集中扣款,将所扣款项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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