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积金对我们老百姓都很重要,它涉及到我们能否方便买房。不过很多刚接触公积金的朋友可能对其不太熟悉,今天这里小编和大家分享下襄阳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襄阳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含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拍卖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
(四)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国(境)定居的;
(八)职工退休的;
符合以上(一)、(二)、(三)、(四)、(五)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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