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襄阳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旧楼加装电梯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申请
申请人只需将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以及加装电梯材料(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收据、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提交至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收到提取申请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
提取要求
按照《职工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获得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后24个月内,市民可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电梯运行服务费)。
2020年,我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明确提出旧楼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不再需全体业主同意。同时,业主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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