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襄阳市第二批中心城区公租房于2025年12月18日开始申请,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
2025年襄阳市第二批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全指南
房源情况
“东城逸景”“紫薇馨园”“闸口路和谐家园”“汉丹沁心园”“紫薇学府”“祥云”“祥瑞”“清河春晓”“水岸新城”“星火路和谐家园”“汉江水云间”“衡庄清馨园”“衡庄秀雅园”“西城秀景”“邓城芳草园”“祥龙泰然居”“阳光瑞城”“风神襄阳公社”“连山湖畔”“无锡花园”“东津世纪城”“创智苑”22个小区3103套公租房房源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
房源信息表
房源分布图
一、申请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线下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面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
三、申请条件
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住房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十五平方米,且目前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近两年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申请家庭在市区有宅基地的,不能申请公租房(以襄阳市不动产登记局查询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在襄阳市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且发布公告当月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已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十五年的申请家庭,视为符合社保缴纳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不受缴纳时长限制);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参照2024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4016元),单身一人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4819元)。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阳市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226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机动车辆的,该车辆本身价值须在十二万元以内(机动车辆价值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税票为准),车辆总数不超过两辆;申请家庭名下拥有二手机动车辆的家庭须提供二手车交易相关材料;申请家庭成员名下车辆已经报废的,需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材料;
(五)申请家庭唯一住房被征收,选择产权调换的,不能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唯一住房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必须提供征收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面积补偿款(基础补偿款与楼层调节系数金额之和)不超过四十万元(不含搬迁奖励等补助);
(六)新就业无房职工需为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人员(即技校、职高、普高、高职高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七)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申请人因离异而单身的,离异时间需满一年。
四、办理方式
本次申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鄂汇办”APP手机端或搜索互联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按程序申请办理。
(二)线下申请。
1.申请人前往本次配租的运营管理单位下辖公租房小区物业申请办理。
2.申请人就近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线上办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与能否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条件参与摇号并无关联,请勿抢先申报、扎堆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即可。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文件;
(四)收入情况文件【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工资流水,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收入承诺书(详见附件7),退休职工提供退休金银行流水】;
(五)《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车辆情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6,可自行下载)。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有其他相关有效证明(如低保证、优抚证书、危房鉴定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可一并提交。如若仅缴纳襄阳市市本级医疗保险,提供医疗保险参保明细表。
六、配租流程
(一)集中受理
申请人需在本公告明确的申请时限内,按要求提交完整申请资料。逾期未提交、提交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纳入本次集中配租范围。
(二)审核
集中受理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承租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家庭。
不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的家庭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进行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若有异议,申请人本人可在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市更新窗口进行申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佐证材料,视为自愿放弃申诉)。
(三)公示
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房屋征收信息、车辆信息暂时除外)的家庭名单将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申请家庭可以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查看名单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进入摇号库。公示期间,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继续对申请家庭名下房屋征收情况、车辆情况进行查询,一经核实申请家庭因房屋征收情况、车辆情况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随时予以取消分配资格,不进入摇号库名单。
(四)配租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公开摇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参与摇号。摇号期间,一经核实申请家庭因房屋征收情况、车辆情况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随时予以取消摇号资格。摇号结果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摇号过程接受公证机关、新闻媒体以及申请人代表监督。
(五)入住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反馈房屋征收信息及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车辆信息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将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含房屋征收查询结果、车辆查询结果)且公开摇号摇中的家庭名单报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复,为最终符合保障条件的摇中家庭发放入住通知书并组织各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七、房源情况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待配租房源详细位置)
附件:
1.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操作指南(鄂汇办APP)
2.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流程图(湖北政务服务网)
3.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4.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
5.房屋征收情况承诺书
6.车辆情况承诺书
7.收入承诺书
8.单身未婚承诺书
9.襄阳市市区公租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
10.高频热点问题“一问一答”
附件: 附件1-1.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操作指南(鄂汇办APP).mp4
附件: 附件1-2.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线上申请流程图(湖北政务服务网).pdf
附件: 附件1-3.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pdf
附件: 附件1-4.襄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选择及使用承诺书.pdf
附件: 附件1-7.收入承诺书.pdf
附件: 附件1-8.单身承诺书.pdf
附件: 附件1-9.襄阳市市区公租房申请一次性告知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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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二批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全指南(房源信息+申请方法+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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