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领取额度:
2021年9月14日调整:襄阳市城区(含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由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620元;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每人每月提高到1485元;南漳县、宜城市、谷城县、保康县每人每月提高到1368元。
领取期限:
①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④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另: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原件;
3.工商银行社保卡或工商银行储蓄卡;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审核。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对单位缴费及失业人员失业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3.申领登记。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4.发放。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次月发放失业待遇。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当月申报,次月发放待遇。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1.市直窗口办理:襄阳市高新区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10—3796303
2.各县市区办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局。
咨询电话:
襄州区:0710—2826440
枣阳市:0710—6322098
宜城市:0710—4226277
南漳县:0710—5244513
保康县:0710—5990010
谷城县:0710—7330868
老河口市:0710—8224277
襄城区:0710—3525667
樊城区:0710—3426899
高新区:0710—3321681
东津新区:0710—33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