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襄阳本地宝为您带来2020枣阳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信息。
2020年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说明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正常招生秩序,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现将2020年秋季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学位证件要求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作修改。申请人提交前要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一)枣阳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⑴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枣阳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枣阳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协议,目前还未购房的,拆迁指挥部证明或拆迁协议(枣阳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租房证明材料。
⑵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枣阳市购有房产或在枣阳辖区公租房租住。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在枣阳经商、务工,租房居住的。
⑴户口簿。
⑵枣阳辖区内营业执照(2019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枣阳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19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⑶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19年9月前至2020年9月30日后)。
三、中心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6月30日8:00—7月9日24:00
2、监护人通过手机扫描《致家长一封信》提供的“二维码”下载“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App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可在《云上襄阳》APP查看“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视频,在襄阳教育网(http://jyj.xiangyang.gov.cn/)上查看“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文本说明。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家长要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或原就读学校或幼儿园上网填报,学校(或幼儿园)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页面上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个人学位申请结果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5、枣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二)学校初审。
1、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系统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平台将会给家长发送“面审通知”,收到面审通知的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按照招生平台信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学校进行面审。
属以下情况的,需要到校进行面审:
⑴枣阳户籍,但居住状况属于特殊房、三代同堂、拆迁户等类型。
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就近的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符合枣阳市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
接收流动人员子女的学校:市火车站学校、南城中心小学、南城霍庄小学、南城史岗小学、南城张湾小学、北城东园小学、北城南园小学、北城南关小学、北城中心小学、市四实小、开发区靳庄小学、开发区茶棚小学、环城丁庄小学、环城中心小学、市第三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录取工作
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口本和房产证。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工商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和实际调查核实情况,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采取面谈和摇号两种方式进行录取,面谈、摇号比例分别为60%、40%。面谈分批进行,面谈结果确定后,再进行摇号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通过平台重新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节录取。严禁任何学校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所有学校均统一实行平台招生,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以外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配送教材,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四)派位通知
8月28日,平台通知申请人学位派校结果。
(五)新生报名
一年级新生:9月1日上午8:00至11:00前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七年级新生:8月29日—8月30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非主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监护人于8月20—24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审核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
五、招生咨询
(一)市教育局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15727106014
咨询时间:6月30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二)市教育局窗口咨询。
咨询地点:北城东园小学教学楼一楼,咨询点电话15727106013、15727106039。
咨询时间:6月30日—7月9日、8月20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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