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襄阳人民设立单位集体户的要求是什么?襄阳人民设立单位集体户需要的材料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让小编带您看看吧!
设立单位集体户
1.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户申请(介绍信);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用于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产权证或单位已实际合法租用3年以上租赁合同;
(四)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障交纳凭证;
(五)本单位录(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
(六)本单位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居民身份证及指定证明。
2.经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可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符合出家条件的僧人、道士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3.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学校(以下简称大中专院校),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4.本市依法设立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可以设立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市辖区、县城区范围内一般只设立一个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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