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
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换证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原件拟留);
3、已办理过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旧证(原件拟留)。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提交户口簿。
2.申领人领取并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无误后签字。
3.人像采集。
4.指纹采集。
5.保存采集信息后,受理窗口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签字确认,并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20 个工作日后,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申领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