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025保康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安排
(一)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妊娠期的女性报考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进行指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与被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报考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是否存在涉毒情况进行延伸考察。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县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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